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16D/2017-9092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7-1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五水共治”——节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 2017- 11- 10 11: 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台椒审公告〔2017〕8号

(总第15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五水共治”——节水政策

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自2017年4月18日至5月25日,对椒江区2011年至2016年“五水共治”——节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节水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至2016年,椒江区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95.75千米,总投资13506.14万元,完成“一户一表”改造4756户,供水管网漏损率在7.4%至9.71%之间波动。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13家、节水型小区6个,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47家,改造节水器具8126套,建设屋顶等雨水收集系统120多处,2016年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92%。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数54个,投入4500万元对中水回用项目进行改造提升,2015年重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3.16%。创建农业节水型灌区(片)2个,有效灌溉面积1300亩;新改建防渗渠道初设260千米,概算投资7500万元,2016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93万亩。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椒江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节约用水办法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以“五水共治”为抓手,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成功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区。制定出台具体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有序推进,2015年11月通过了全省首批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区的验收。二是取用水管理控制取得实效。实行取水计划、许可及监管制度,增强用户节水意识,2016年总用水量比2011年下降23.24%,人均综合用水量比2011年下降17.82%。三是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评估和节水技术改造等举措,2016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1年下降35.6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9.43%,农田灌溉亩均年用水量比2011年下降 21.15%。但在节水政策执行、用水管理控制、节水项目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方面

1.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执行不到位。椒江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与水资源条件关系密切的“十三五”重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有12个未经过水资源论证。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执行不到位。椒江区2011年至2016年批准新申请取水项目9个,其中6个年取水量较少(50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均未编报水资源论证表。

3.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2016年椒江区竣工验收建设项目59个,均未配套设计、建设节水设施,及对节水设施进行专门验收。

4.计划取水制度落实不到位。经抽查,2013年有4家取水户,2014年有3家取水户,2016年有1家取水户,存在无计划取水现象。

5.水平衡测试界定标准脱离实际。《台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年用水量达到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户应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2015年、2016年椒江区域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分别为3家和1家,此界定标准脱离实际,不利于水平衡工作正常开展。

(二)用水管理控制方面

1.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收缴率低。2012年至2016年,椒江区纳入超计划用水管理的年用户900多家,超计划用水量累计479.2万立方米,超计划加价水费实收287.83万元,仅为应收数的8.7%。

2.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长期应收未收。2011年至2016年,31家自备水源用水企业累计使用地表水1771万吨,按取用水量测算,应收污水处理费2066万元,实际仅收取一家企业金额3.5万元。

3.阶梯水费差价未及时上交财政专户管理。截至2016年12月,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共收到2014年12月以来的居民用水阶梯水费差价318.54万元,结存在该公司账户。

4.部分取水户未及时缴纳水资源费。经抽查,部分取水户未按时缴纳水资源费,水利部门对拖延缴纳的水资源费也未收取滞纳金。

(三)节水项目建设方面

1.新建住宅小区未配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椒江区2013年开工至2016年竣工的新建住宅小区共13个,其中用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10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6个,均未配建中水回用设施,雨水未收集利用而排入市政管网。

2.污水再生利用有待提高。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再生水设计供水能力5万吨/日。2016年,污水处理后进入再生利用的仅占总排放量的8.09%,其余直排入海;再生水供水总量431.67万吨,为设计能力的23.65%,其中:排入河道生态补水359.47万吨,供给6家企业免费使用73.2万吨。

3.农业节水工程后续管护不到位。经抽查章安街道西洋村、下洋孔村、花园村等农田水利灌渠节水工程,发现一些灌渠杂草丛生,一些灌渠垃圾成堆,一些灌渠渠底淤泥淤积,影响节水工程使用效益。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并提出四方面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节水意识;二是完善政策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三是健全协调机制,强化节水监管;四是加大财政投入,撬动社会投资。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高效益。相关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将阶梯水费差价上交财政专户管理。区水利局对水资源论证制度未执行的6个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完成水资源论证(其中一个已注销),2017年起所有用水户均核准年度取水计划并公告,对相关取水户征收水资源费滞纳金,对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村签订工程项目移交清单,明确工程后续管护责任。区节水办已起草《关于加强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的实施细则》,下一步将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建立节水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超计划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做好节水“三同时”先关管理工作。区排水集团椒南公司二期10万吨/日中水回用提标项目已完工,已落实中水成本核算和销售定价基本工作。区发改委表示今后将不批准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有关规划。